潍坊可恩口腔医院涉嫌冒用山东大学口腔医学研
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严重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日,半岛网记者接到市民反映,称对潍坊可恩口腔医院为山东大学口腔医学研究所的合作或下设机构表示怀疑。“公立医院或者学校对商业合作很严格的,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或者是附属医院也是公立的。”市民说出自己心中的疑虑。
3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文化路以东的潍坊可恩口腔医院,只见“山东大学口腔医学研究所”几个大字赫然醒目,气势昂扬地被装饰在医院门口上方的位置。随后,记者向可恩口腔工作人员了解该医院与该研究所的关系,工作人员在联系相关负责人后称:负责人去外地了,近期回不来,目前不能对此事给记者回复。
针对此事,记者曾致电山东大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此并不了解,具体情况可咨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了解情况。
3月5日下午,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复记者:山东大学口腔医院不曾设立“山东大学口腔医学研究所”,以及未与潍坊可恩口腔医院有任何合作和附属关系。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李玉林律师。李玉林表示,生产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李玉林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扰乱市场秩序;所做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如查证属实该院涉嫌违法经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针对此事,半岛网记者会进一步向相关部门反映,将持续关注报道。
来源:半岛网潍坊